《表2 同时涉及商标侵权认定和不正当认定的案例(1)》

《表2 同时涉及商标侵权认定和不正当认定的案例(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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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平行进口不正当竞争认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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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没有直接、明确的规定,《商标法》也并未界定商标平行进口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类型化,但对于商标平行进口也只能通过兜底条款解释。在不存在规制商标平行进口直接法律规范之情形下,法院裁判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对大多数商标平行进口案件法院通过商标侵权认定审理,只有少数司法机关在裁判过程中同时涉及商标侵权认定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的案例(1)。而在这些案例中,法院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具体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