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描述性统计量:驰名商标认定机制对企业经营与创新绩效的影响》
注:*、**、***分别代表在10%、5%、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下同。
本文的研究样本涵盖了1998—2007年中国国有及大中型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的全部企业(共计512 923家),其中处理组(拥有驰名商标)企业1 072家,控制组(没有驰名商标)企业511 851家。控制组的大样本量为进行高质量的倾向得分匹配奠定了基础。本文涉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348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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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0 |
作者 | 王俊、龙小宁 |
绘制单位 |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