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及认定结果(1)》

《表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及认定结果(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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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困境与立法回应——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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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部有效样本中,有109份判决的说理部分涉及举证责任分配(见表2)。其中66份判决将举证责任配置给受害人,受害人需证明侵权人配偶对事故发生具有过错或侵权人驾车目的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41份判决将举证责任配置给侵权人配偶,侵权人配偶需证明侵权人驾车目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14份判决将举证责任配置给侵权人,侵权人需对驾车目的举证。从认定结果来看,若向受害人配置举证责任,则侵权之债均被判定为个人债务;若向侵权人及其配偶配置举证责任,则侵权之债均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结果之所在”,无论是受害人,还是侵权人配偶的举证都难以达到相应的证明标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将举证责任配置给债务人配偶,《夫妻债务解释》将举证责任配置给债权人,大多数法院无论在《夫妻债务解释》出台前后均将举证责任配置给侵权纠纷中的受害人,举证责任分配的主观性导致了判决结果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