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四级债务风险事件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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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重整与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制度化——基于一个市辖区的案例研究》
资料来源:《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
《预案》根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四个等级(见表1)。财政重整是对IV级(一般)债务风险事件的应急响应措施。《预案》根据债务风险对财政重整的启动红线给出了明确规定:“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则必须启动相应的财政重整计划;“市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也可以启动财政重整计划。
图表编号 | XD0013133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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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0 |
作者 | 游宇、耿曙、李妍、黄一凡 |
绘制单位 |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社会学系、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系、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