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甘肃省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与“三区支教计划”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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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交流轮岗中的政策冲突分析及对策建议——基于四个县(区)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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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2014年,甘肃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扶贫办出台的“三区支教计划”,“从2013年起至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每年选派1400名左右的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含普通高中,下同)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三区’支教一年;每年为‘三区’培训200名左右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对比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和“三区支教计划”,发现两者在参与年限、目标学校、教育资源、政策激励和财政激励五个方面的规定存在明显不同(表1)。就参与年限而言,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2~3年远长于“三区支教计划”的1年;就参与政策的教师资源而言,“三区支教计划”对教师专业资质有明确要求,要求小学教师具备高级以上的职称,初中教师具备中学一级以上的职称,而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仅对参与教师的年龄有要求;在政策激励方面,参与两个政策都可以满足职称评定对“农村工作经历”的要求,但“三区支教计划”需要教师至少参与两届,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参与一次即可;在财政激励方面,参与“三区支教计划”的教师可以获得额外的经济补贴1.8~3万元。可见,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具有参与年限长、无经济补贴的特点,但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三区支教计划”时间较短,有额外的经济补贴,但需要参加两届才能满足职称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