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互联网衍生的多元利益主体》

《表1 互联网衍生的多元利益主体》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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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的过程、模式及影响因素——以网约车治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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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互联网发展衍生的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构成了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的动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诸领域均出现了新的利益主体(见表1)。“利益冲突是现代历史的动力。”[4]这些主体的利益诉求打破了既有的利益藩篱,是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的动力。然而,冲突转化为动力需以适当的制度供给为前提,缺乏制度规范、调节的冲突易发展为破坏性的社会暴力。作为制度供给主体的政府,首要的职责就是通过政府治理创新提供新制度以平衡、调节新旧业态。其次,互联网技术所蕴含的多元化、开放性、创新性、连接一切的特点使得隐藏于传统政府监管、商业规则之下的矛盾、弊病逐渐显现,并呈现出公开化、透明化的趋势,为处于“深水区”“攻坚区”的政府改革提供了革故鼎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