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智能理财行业风险的法律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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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理财行业风险的法律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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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风险是投资顾问行业的常规风险。首先是资质隐患。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牌照。但从2019年5月证监会公布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来看,拥有牌照仅84家(3),持牌的大部分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公司。除此之外,大量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机构,包括银行业的理财子公司、公募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等在内都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牌照。新兴的智能理财行业无牌照营业问题也十分严重。笔者对19家从事智能理财业务的公司是否持有证券投资咨询牌照进行了调查,发现仅两家公司取得资质。(见表2)由于我国证券、期货与这三大类理财产品分别适用不同的业务规则和管理办法,所以一些公司取得基金销售牌照后,能够从事与基金相关的投资咨询业务。但实际上,智能理财并非完全的基金产品,购买与调仓指令皆由投资者发出,业务开展中也会涉及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因此业务实际会与证券投资咨询重合。智能理财行业未来发展究竟是取得投资咨询牌照还是基金销售牌照在实务界也存在争议,这种资质取得不明确的隐患会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其次是市场准入制度下运营平台涉嫌非法经营、非法集资风险。金融活动具有公共性特征,监管机构往往通过强制性的法律制度设计对其实施严格监管,“许可准入式”正是基于这一理念建立起来的。智能理财仍属于金融活动范畴,需要获取市场准入资格之后才可以运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7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12条和2018年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都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机构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借智能理财之名开展投资顾问、金融产品销售或资产管理业务,符合非法经营的构成要件。例如,2017年4月,山西证监局查处理财魔方未取得基金销售资质,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智能理财运营平台在缺乏相应资质时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或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易形成资金池,属于刑法规定的非法集资,不仅会对投资者资金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甚至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