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理财子公司和商业银行内设理财部门关于资本监管和风险管控要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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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对银行业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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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好流动性风险和非预期风险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两个关键要素。流动性风险方面,监管部门已经着手制定理财子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办法。非预期风险方面,《子公司管理办法》提到了两点:一是要求理财子公司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二是已经着手制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监管制度。其中,理财子公司风险资本的计提办法和商业银行有所不同,《理财新规》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理财业务计提操作风险资本。尽管衡量标准不一样,但是通过内部测算发现,理财子公司的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相对更宽松。《子公司管理办法》还规定,理财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另外,随着理财业务的扩大,未来的资本消耗可能会越来越多(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