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省提升计划预定的残疾儿童入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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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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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辽宁为两个目标,发达地区为95%;江苏也是两个目标,发达地区为98%;湖北是分两类,听力残疾达到95%,智力残疾达到90%;四川是民族地区80%,其他地区为90%

国务院下发的提升计划规定,到2016年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率要达到90%以上,除去未见上海、天津涉及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外(北京没有出台这个计划未做统计),其余省份的规定基本上都是在2016年接近、达到或超过90%。从实现目标的步骤来看,大多数省份是直接规定三年达到目标,有六省份分三步于2014、2015、2016年分三次达到目标。从目标的具体数值来看,除去京、津、沪未见数据外,其他省份共有六个省份预设的三类儿童的入学率高于全国要求。其中,江苏最高,为96%;河北、浙江、福建、山东并列第二,为95%;重庆第三,为93%。甘肃、西藏两省低于全国提升计划的要求,分别为85%和80%,其他各省均为90%(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