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前门诊、住院等功能及代表地区》
样本地区在城职保设立之初全部建立了个人账户,经调研发现2011年起逐步开始对个人账户进行改革。改革前,全部23个地区的个人账户都可以用于支付医保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其中,在2011年之前,19个地区未设立普通门诊统筹,4个地区设立了普通门诊统筹;但所有地区都规定当地的统筹基金可支付特(大)病门诊费用(规定病种有限)。除门诊费用外,23个地区的个人账户也可支付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即可支付起付线以下也可支付起付线以上个人自负费用。此外,18个地区(约78%)可以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购药费用(药物目录有限)(表1)。
图表编号 | XD0010690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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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5 |
作者 | 李娜、胡敏、陈文、徐望红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