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产业政策引导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按高技术行业与否划分)》

《表4 产业政策引导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按高技术行业与否划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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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企业创新与企业风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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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为t值,*、**、***分别表示在0.1、0.05、0.01的显著性水平上的显著性。

在表4(1)、(2)列中,ip×subss_1的系数为负(并不显著)。因此,在区分高技术与非高技术行业企业样本后,我们的统计结果尚无法得出产业政策激励对企业风险承担有正面促进的结论。同样,我们进一步依照A.W.Butler et al.[25]、毛其淋[3]的办法,按财政激励(sub)强度的四分位数划分的子样本分组检验。其中,Q1、Q4为最小、最大强度区间,Q2、Q3为中等强度区间。回归结果列于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