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1+2+3+4”考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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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考核方式研究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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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外实践———为实践能力加分项,在“实践能力”这一模块不超过30分内,该项最高可得10分。

近三年来,随着“创新创业教育”的不断深化,“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效果”考核方式的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首先,这种考核方式中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重仍然较高,仍然侧重于“结果性考核”;其次,这种考核模式没有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而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则是“双创”教育的一个基本要求。鉴于此,本文在这种考核方式的基础上,将实践能力加入考核过程,设计了“学习态度(10%)+学习能力(20%)+实践能力(30%)+学习效果(40%)”考核模式(以下简称“1+2+3+4”考核模式),见表2。学习态度考核模块通过随机考勤和教学互动(学生质疑、回答问题)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积极性进行评价,学习态度考核贯穿课程整个教学过程,可在课外和课内进行。学习能力考核模块通过文献调研和项目设计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进行考评,分值各为10分。文献调研考查学生围绕给定主题进行资料搜集、加工整理、总结分析以及设计PPT并进行口头汇报的能力,由任课教师布置3~5个主题,学生任选一个完成。项目设计考查学生课外自学能力和撰写说明书的能力,由任课教师设计3~5个需要用到课堂教学内容之外知识点的小项目,学生任选一个独立完成。学习能力考核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一般在课外进行。实践能力考核模块主要考查学生的实验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课内实验(10分)、实验考核(10分)和课外实践(10分)。其中,课外实践根据学生参与与该课程内容相关或利用到该课程所学内容的开放性实验、SRTP、挑战杯等情况进行评分。该项为实践能力考核模块的加分项,在“实践能力”这一模块不超过30分,该项最高可得10分。实践能力考核贯穿课程整个教学过程,课内实验和实验考核在课内进行,课外实践在课外进行。学习效果考核模块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点的掌握和应用情况,为避免个别学生投机取巧、临时突击,将期末考试分值由40分降至30分,增加期中测验环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