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行业分组的分位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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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外包体系中美国专利知识溢出机制及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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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具变量的选择与表1相同;括号中为t(z)统计量;*、**和***分别表示通过了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AR、sargan检验统计量符合要求,限于篇幅,暂未报告。

本文将所有行业创新阶段分为0.10、0.25、0.50、0.75和0.90五个分位,采用专利申请量的一阶差分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分位数估计。表4显示,高技术、中等技术和低技术三类行业组对美中间品进口和中美合作研发的专利知识溢出效应在所有的分位点上都显著为正,只是显著性程度上有所差异。比如,就中国自美中间品进口的美国专利知识溢出效应来看,低技术行业组在低分位上不显著,而在高分位上显著;中等技术行业组的溢出效应均不显著,甚至在低分位上表现为负效应(虽然不显著性);高技术行业组均表现为显著的正效应。另外,对高技术行业组和低技术行业组而言,高分位上的总效应要远大于低分位上的总效应。上述差异在中美合作研发的专利知识存量溢出效应上表现更明显。比如,低技术行业组的溢出效应虽为正,且从低分位到高分位逐渐提高,但均不显著;中等技术行业组在0.75及以上分位数上才表现出显著的正效应;高技术行业组在所有分位数上均为显著的正效应,且分位数越高,正向效应越大。合作研发的专利知识外溢效应的显著性程度也随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增大。比如,低技术行业组不显著,中等技术行业组一般在5%的水平上显著,而高技术行业组的大多分位数甚至在1%的水平上都显著。这可能是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中国企业的技术吸收、消化、再创新的能力不断增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