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部分市场监管部门倡导的科学监管理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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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市场监管:逻辑起点、理论观点和研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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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同样伴随政策实践的发展,我国市场监管的科学理论亦渐成体系。早期研究更多借鉴西方理论,2005年以后集中出现具有本土特色的政策和理论话语。如果说西方理论的出发点是监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那么我国的相关研究则是在给定市场监管的前提下更多关注务实和操作层面。例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率先提出科学监管理念,其本质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监管、怎样监管”这个根本问题,根本目标是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5]此后,工商行政、[26]保险业监管、[27]银行业监管[28]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内专家相继提出本领域的科学监管理念,我们将其内容归纳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基于独特的演进路径,监管部门的关切涵盖不同价值、主体和要素,其主要政策目标包括发展、秩序、安全多个维度,需要综合考量政治、经济、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监管决策遵循科学民主、统筹兼顾、风险分析以及审慎监管等原则,目的是最大限度权衡各方利益。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组建后,进一步提出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和提升消费信心等政策目标,强调改善营商环境和现代竞争政策。[29]换言之,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式”市场监管担负着更为广泛的功能,需要权衡的价值更加多元和辩证,监管部门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尤其是随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消费品市场,则表现为中低端生产供给与消费者对高质量产品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30]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监管的根本任务可进一步提炼为调和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结构性不匹配,切实增强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理念,整合优化职能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那么,如何破解“中国式”市场监管的挑战,构建与新时代市场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就成为下一步理论研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