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民办学校校长与公司董事会的职权重合度》
新《民促法》尚未明确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执行机构,但规定了校长的任职资质以及校长的职权。民办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扮演着行政机构负责人的角色。笔者列出相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校长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以对比两者的重合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438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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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8 |
作者 | 余苏、余媛姗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