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主要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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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仿制药产业发展困境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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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5号)就中提到,目前我国仿制药质量与国际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为逐渐改变这种现状,该规划要求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施行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在接下来的数年间,为了推动该项工作的展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阐述了有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计划,从不同方位为这项工作的顺利进展提供了保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