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典型二次分类示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研究》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二次分类区别于基础分类的刚性,采用开放模式,是一个弹性的分类体系,更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二次分类主要体现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各专项条线的政策意图和管理需求,是用地分类政策引导的集中体现和对用地政策的空间落实。二次分类是基于基础分类的。二次分类可以通过合并基础分类中的若干地类形成政策区分类,对不同政策区的功能导向、开发或保护内容、开发或保护模式、开发或保护形式开展不同的管理,促进规划意图的实现;二次分类可以选取基础分类中的若干地类,组合形成专项管理的若干要素,也可以对基础分类中的小类按照条线要求进一步细分。由此,二次分类与基础分类可以是一对多的关系,也可以是多对一的关系,视管理需求而定。以上海市区、镇2035规划编制为例,按照《浦东新区和郊区各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试行)》《上海市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试行)》,划分了居住生活功能区、商业办公功能区、工业仓储功能区、教育科研设计功能区、保护(留)村庄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林复合区等功能区,依据各个功能区的发展导向和政策要求,明确各个功能分区的适用地类,促进功能的混合引导(表1);又如选取基础分类内的地类,列入林业、水务等专项统计口径,如将乔木林地(N-0301)、竹林地(N-0302)、灌木林地(N-0305,标注TG)、种植园地(N-02,标注TG)的地类计入林业的森林覆盖率统计范围(1)。
图表编号 | XD0010137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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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8 |
作者 | 吴沅箐、方澜、殷玮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土分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