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系族企业违规行为同群效应的存在性检验》
注:()内为经White异方差调整的标准差,回归考虑了公司层面的Cluster聚类效应;*、**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下显著
表4的单变量检验结果初步支持了假设1,接下来本文将控制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违规的因素,用多元回归模型(OLS)和固定效应模型对假设1进行严格的检验,相应的检验结果见表5。其中,第(1)和(3)列加入了公司本身是否违规的滞后一期Violationi,t-1为因变量,结果显示,Violationi,t-1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公司是否违规受前一年是否违规的正向影响。进一步,第(2)和(4)列加入了系族内其他成员公司是否违规的指示变量Other_vioi,t,结果显示Other_vioi,t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系族内其他成员公司的违规行为会显著增加本公司发生违规的可能性。分析结果表明,系族企业违规行为存在显著的同群效应,验证了假设1。
图表编号 | XD00749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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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8 |
作者 | 潘红波、陈洁、杨朝雅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