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国有股改革、党组织治理与公司治理指数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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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视野的国有股权、党组织与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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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t值,*、**和***分别代表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

模型的回归结果就前文中的三个假设给出了系统性回答(见表4)。由Hausman检验结果可知,应拒绝随机效应模型,故本文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以控制样本中不易观测到的因素。表4中的(1)、(2)、(3)列为回归结果。第(1)列显示,国有股比例改革变量的二次项和一次项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一结果支持了U型假设一,即U型两端的国有股比例改革(增持和减持)幅度较大的企业,公司治理水平较高。处于U型底部的未发生国有股比例调整的企业,公司治理水平较低。该实证结果支持了此轮“混改”的积极成效,并证明了较大幅度的国有股改革可显著提升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这一结果意味着,在国有股比例改革中,无论方向为增持还是减持,只要改革需要改、改得适度,就可提升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混改”的推行,也不必拘泥于参改企业遵循国有股比例降低这一惯例。实证结果证明,在一定程度上,民营化程度和国有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均能成为富有活力的经济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