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腐败容忍度的身份差异》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领导干部比普通民众更接受腐败。二者在腐败容忍结构上非常一致,比起“政府腐败”都更倾向于容忍“社会腐败”,但在腐败容忍程度上存在较大差别。无论在总体容忍度,还是度量具体行为的各项指标上,公职人员的腐败容忍度几乎都高于普通民众。其中,差异最小的是“公车私用”,仅在该指标上公职人员的腐败容忍度略低于普通民众,这可能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政府内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管控公车使用的制度背景有关;差异较小的是“社会腐败”类行为,譬如“送子女教师小礼物”“接受请吃”“送医生红包”等情形;差异较大的是“政府腐败”类行为,具体表现为“协助亲友招投标”“接受钱财”“公款吃喝”,这也是人们最不能容忍的三种情形。
图表编号 | XD006993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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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劳婕、江露露 |
绘制单位 | 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廉政测评研究中心、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