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村干部双重身份的腐败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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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双重身份的腐败惩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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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作者下载的判决书数据整理而得。

本文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和整理了2014~2016年村干部作为村“官”身份的贪污罪和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以及村干部作为村“代理人”身份的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还整理了一般国家工作人员(2)的贪污罪和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通过每份判决书的阅读和整理,本文提取出与本研究相关的因素,包括腐败主体所在的部门、职务、年龄、学历、性别和民族等个人特征,腐败类型、腐败金额、判刑结果、是否自首等情节因素和案件特征,审理法院级别、法官构成等法院特征。需要说明的是,有些村干部既有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公务”)时的腐败行为,又有管理本村公共事务(“村务”)时的腐败行为,此时,分别统计该腐败主体的身份及罪名,并作为不同的样本。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时的腐败为村“官”身份的腐败案件,管理本村公共事务时的腐败为村“代理人”身份的腐败案件。剔除掉腐败主体身份不明确的样本,全部样本数共计19513份,其中,村“官”身份的腐败案件样本共6753份,村“代理人”身份的腐败案件样本为1152份,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为11608份。表1比较了两类身份村干部和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