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六种腐败类型在腐败领域间的频次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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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腐败的结构化特征——基于608份司法裁判文书的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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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腐败的突出特征之一就是基建、财务、采购、招生等领域的腐败案件频发,这已成为社会和学术界的关注热点。在这些领域中,腐败类型的分布是否存在差异?本文对各个腐败类型在不同领域间的频次分布进行了统计(见表6)。从统计结果来看,首先,财务和基建领域的贪污案件,以及财务和资产管理领域的挪用公款案件数量明显高于其他领域。原因可能在于财务和资产管理领域中的公职人员能够直接接触大量资金和资源,从而为部分人单方面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提供了机会。其次,就受贿和索贿的案件而言,在基建、资产管理、后勤三个领域中,索贿案多于受贿案,在财务、采购、招生三个领域中,受贿案多于索贿案,人事领域中两种贿赂案基本持平。索贿相比受贿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主动性,这意味着基建、资产管理和后勤领域中的腐败人员通常为权钱交易的造意者和提起者,其他领域中的腐败人员较多是被动地等待他人给予财物。最后,在基建、采购、招生以及人事领域中,滥用职权案件所占比例较大,其他领域中此案件类型并不突出。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这几个领域中的公职人员相对而言具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有更多不当行使职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