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7年长沙市城区居民对各领域腐败程度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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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界限与动态发展:也论监察对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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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2017年度“长沙城区居民公众腐败感知调查”

2015—2017年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对长沙城区居民腐败感知的连续抽样调查发现,在被访者本人遇到的贪腐领域方面,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在发生频率、公众感知的腐败普遍程度、严重程度方面都“名列前茅”,而且历年来变化不大(见表1、表2)。上述调查发现的问题并非仅限一地,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普遍性。虽然从客观事实和常识可以判断这些领域无论在腐败发生的金额,还是在腐败造成的具体经济损失等方面显然并不如政府部门、金融等领域,感知也未必是事实[7],但既然群众反映强烈,民众的腐败感知本身即应引起高度重视。教育、医疗机构在我国绝大部分属于公立机构,这种感知更会涉及公立机构乃至政府的公信力,甚至会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因此有必要高度重视。民众的感知并非仅仅来源于与这些机构的领导打交道,而更多的是来自普通教师、普通医生。再考虑到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首要在于监督,将此类机构及其雇员全面纳入监察对象范围并加强监督,确有其现实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