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套期会计方法与股价崩盘风险 (模型 (7) 和 (8) )》

《表4 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套期会计方法与股价崩盘风险 (模型 (7) 和 (8) )》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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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会计与股价崩盘风险——基于A股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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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系数在10%,5%,1%水平上显著;t值为按照公司聚类调整后的值。R2-within为面板数据固定效应回归的拟合优度。

检验假设2需要从总样本中筛选出使用了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司作为子样本,并通过阅读年报判断使用了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司是否采用了套期会计方法,如果采用了套期会计方法,HEDGE变量为1,否则为0。在总共335个样本中有217个样本使用了衍生金融工具,其中有65个样本使用了套期会计方法,HEDGE的均值和标准差分别为0.3和0.46。在子样本中回归模型(7)和(8),变量HEDGE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均为1.19,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当以股票回报的负偏度(NCSKEW)作为股价崩盘风险的衡量指标时,对衍生金融工具是否采用套期会计方法HEDGE的系数为-0.166,并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当以股票回报上下不对称的波动性(DUVOL)作为股价崩盘风险的衡量指标时,对衍生金融工具是否采用套期会计方法HEDGE的系数为-0.127,并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这些结果说明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套期会计处理方法与股价崩盘风险显著负相关,即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套期会计处理方法能够降低公司股价崩盘风险,支持了研究假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