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风险承担渠道的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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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公司治理与企业创新——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注:限于篇幅,未报告常数项和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
在模型(3)中,被解释变量为未来一期的风险承担水平。借鉴张敏等(2015)的研究,分别用总资产回报率的波动性和股票回报率的波动性来衡量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回报率的波动性为企业经行业调整后的回报率在三年或五年内的标准差。其中经行业调整的回报率等于企业当年的回报率与当年该企业所处行业所有企业回报率的差值。回归结果见表8。可以看出,在四列结果中,Doins的回归系数均至少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董责险的引入显著提高了企业未来一期的风险承担水平,即风险承担是董责险影响企业创新的一个重要渠道。金融行业的证据表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会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潘锡泉,2018)。本文的研究还表明,在非金融行业,保险的引入同样增加了企业的风险承担,进而促进了企业创新。
图表编号 | XD006727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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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5 |
作者 | 李从刚、许荣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