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地“网约车”政策文本的宽严程度》

《表2 各地“网约车”政策文本的宽严程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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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与执行之间的偏差何以产生——以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管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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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约车”政策文本严格程度的测量,马亮等[2]采取了地方细则相较于交通部《暂行办法》中增加的条目进行赋值加总并比较,沈永东等[3]选择了户籍、居住证等六项指标进行赋值加总并比较。本文在比较上述两项研究的基础上,选取“车型(轴距、排量和价格)”[4]“车籍”“户籍”三项指标对33个城市“网约车”政策文本的宽严程度进行测量。考虑到车籍中“取得本地牌照”在各市的难易程度不同,即在有汽车限购措施的城市难度更大,本文对三项指标的赋值区分如下:在车型/车价方面,对于车型或车价有限制的,赋为1分;没有限制,赋为0分。在车籍方面,规定本市牌照且限购的,赋为1分;本市牌照不限购,赋为0.5分;不限制为本市牌照的,赋为0分。在户籍方面,规定本市户籍赋为1分;规定有条件的居住证,赋为0.5分;仅规定居住证,赋为0分。三个维度加总分值,得2分及以上,被视为政策严格;得分0.5~2分的,被视为政策较严格;得分在0.5及以下的,被视为政策宽松。整理得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