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各国GMP对高活性药品规定的相关主要内容》
WHO为规范含有激素类、甾体类、细胞毒素类等高活性药品的生产,2010年发布《含有害物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6],分别从原则、风险评估、产品防护、人员防护设备和呼吸系统、环境保护、设施布局、空调系统、安全更换过滤箱、人员清洁、废物处置等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厂房应按GMP的主要原则设计、运行,应对含有害物质的产品的有害程度进行风险评估,来确定对操作人员和环境的潜在风险,采用“遏制隔离”设施,以确保产品质量,保护操作者不受含毒害物质产品的损害,以及保护环境不受含有害物质产品的污染,从而保护公众不遭受潜在的损害。
图表编号 | XD006202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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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5 |
作者 | 申伟、杨悦 |
绘制单位 |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