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北京市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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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两制”现象中的隐性权力腐败及其治理——基于利益冲突的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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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报道资料整理

(1)设置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负面清单。根据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权精神,按照“级别越高、岗位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规定越严”的原则,严格设置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的禁止性限制性负面清单。在这方面,北京市依据领导干部职级高低、工作岗位性质进行分类规定的做法值得借鉴和参考(见表1),其显著特征是省部级严于厅局级、正职严于副职、公权力较集中的公检法领导班子成员严于其他单位领导干部、配偶严于子女及其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