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5-2017年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

《表2 2015-2017年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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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空间效应与学历教育发展——基于SDM模型的经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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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财政部2015-2017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算报告整理得出。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是调节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要机制,也属于中央政府对学历教育发展的资金支持。2015-2017年,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比重由6.46%降至5.10%,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部分的比重由6.83%降至4.06%,专项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部分的比重由5.98%上升至6.78%。以2017年为例,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为1426.2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部分的金额为1484.57亿元,合计占地方财政教育总支出的比重为10.18%,地方政府财政在教育支出上的投入比重近90%。除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基建支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难以归类到某一具体教育阶段,其他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所占比重为61.21%。此外,从转移支付的投向上,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投于学校改造,办学条件改善等硬件更新,对教师生活水平和教育能力的提高投入不足,存在明显“重物轻人”的倾向(李振宇,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