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与特殊教育教师有关的政策梳理》
每部法规都有相对应的对象,从表1和图2可以看出这21部法律法规对象并不完全一致,我们将这些对象大致归为6类:特殊学校、教育、特殊教育、残疾人、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并制作图2的柱状图。从图2的柱状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这21部法律法规中只有3部法规是完全针对特殊教育教师,也就意味着在其他法规中,特殊教育教师并不是主体,仅仅是在针对特殊教育,或者针对教育中提到了一些关于特殊教育教师的内容。而且这3部法规都是2010年之后颁布的,一部是2012年,两部是2015年。这些都说明国家在最近几年才开始重视特殊教育教师,大概在2000年左右国家开始重视特殊教育,发展到2010年左右,特殊教育的硬件设施逐渐完善,但“软件”—教师,却一直不能满足,因此国家也逐渐重视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4037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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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5 |
作者 | 王夏颖、钟婉娟 |
绘制单位 |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