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以立法的形式颁布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内容统计简表》
“英国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课程模式主要在于将核心素养与《国家课程》紧密结合。澳大利亚则在于将核心素养细化到各个学科。而芬兰课程模式在于将核心素养纳入课程的一体化设计。”[3]国外从立法高度确定学生核心素养培养课程体系,着力从课程目标、学科价值、关键概念、关键过程和内容范围几个方面,对学生发展所需具备的素养和能力进行了系统阐述。目前,已有英国、芬兰与法国等国家以立法方式开设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新课程。(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3916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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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李超民、张彩玲 |
绘制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