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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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研究:坚持保障适度的保生活政策》
从各省份失业保险法规或规章看,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依据主要分为四种类型(表1)。一是20个省份参照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比例系数一般在55%~80%之间;二是两个省份参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吉林和西藏分别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和155%~165%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三是两个省份参照失业前的平均缴费基数确定,江苏和海南分别以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工资)的40%~50%和60%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四是8个省份按照其他方式确定,主要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工资变动情况、最低工资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上涨等因素综合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或确定固定给付标准,并进行不定期调整。
图表编号 | XD003732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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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田大洲、梁敏 |
绘制单位 |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临沂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