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乡收入差距的条件收敛结果》
注:所有模型均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全样本中年份虚拟变量均控制;β1表示模型(7)中条件收敛系数,Δβ1表示引入劳动迁移率、城市化水平等时条件收敛相比绝对收敛速度的变化率
进一步加入劳动迁移率、城市化水平、城市化水平与劳动迁移率的交互项这3个核心解释变量,检验是否存在城乡收入差距的条件β收敛,结果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城乡收入差距、滞后一期的系数仍为负,且都在1%水平下显著通过检验,即存在条件β收敛。全国及东、中、西部地区系数分别为-0.263、-0.214、-0.522、-0.125;其中,中部地区的条件收敛速度最快,而西部地区的条件收敛速度最慢,这与绝对收敛结果一致。可见,城乡收入差距在地区内部是逐渐缩小的,即同一个劳动力市场上存在户籍与非户籍劳动力的竞争,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非户籍劳动力的工资水平。但是,横向看,不同地区间具有差异性,表现为人口集聚和经济集聚发展的不平衡。从全样本的回归结果看,净迁移率的系数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值,其含义是净迁移率每增加1单位,则城乡收入差距缩小2.278单位。城市化变量的系数在10%的统计水平上也显著为负值,表明城市化水平的提升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我们更加关注的是外来人员进入城市后是否可以顺利实现户籍城市化,以及户籍城市化是如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净迁移率与城市化率的交互项在5%显著水平下为0.014,可见提升城市化率可以促进劳动迁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由以上分析可知,地区之间城乡收入差距存在条件收敛,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是通过劳动力迁移进而市民化的途径实现的。
图表编号 | XD003498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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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宋建、王静 |
绘制单位 |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南京审计大学政治与经济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