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分区域条件下地方政府行为与城乡收入差距》
注:*、**、***分别表示回归系数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括号内为t值
本文将城市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考察区域异质性条件下地方政府行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2。表2的回归结果表明东部地区地方政府行为会对城乡收入差距造成负向影响,但不显著,考虑到东部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地方政府城乡收入差距并不显著,因此,剔除这4个城市后,重新对东部城市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表明东部城市地方政府行为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地方政府行为使城乡收入差距显著降低。此外,表2还表明中部和西部城市的地方政府行为均会显著降低城乡收入差距。从回归系数角度看,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行为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更大,中部次之,东部城市地方政府行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作用最弱,这表明随着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地方政府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作用在降低。
图表编号 | XD0014516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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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0 |
作者 | 徐海东、倪鹏飞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