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限购政策效果与房价波动 (工具变量估计)》
注:*、**、***分别代表估计系数通过10%、5%、1%显著性水平检验。
为进一步验证结论的稳健性,本文选择传统的房价数据替代房价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同时选择了北京、上海等19个热门城市的新房及二手房数据,时间范围选择在2013年6月至2018年6月,数据来源于中国指数研究院及Wind数据库。表10报告了进一步研究的结果,第(1)列和第(2)列分别代表在是否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限购对新建住宅房价的影响程度。第(3)列和第(4)列分别代表在是否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限购对二手住宅房价的影响程度。可以看出,与全样本回归的结果类似,限购政策只能作为地方政府短时间内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过渡性政策,更应该注重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建设。
图表编号 | XD003455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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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7 |
作者 | 陈淑云、王翔翔、王佑辉 |
绘制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