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认可权力清单有法律属性的情形 (39份裁判文书)》

《表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认可权力清单有法律属性的情形 (39份裁判文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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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法律属性探究——基于437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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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权力清单没有法律属性的裁判文书有7份,其中中级人民法院1份、基层人民法院6份,文书中否定清单法律属性的法院均为一审基层人民法院(9)。其中有5份裁判文书,否定清单法律属性的法院为同一基层人民法院(10),该院认为权力清单只是没有法律属性的清单,行政职能部门应依“法”而不是依“清单”行使权力职责;(11)有1份裁判文书,在证据认证部分法院认为权责清单是政府网站发布的权责事项信息,没有法律属性,也不是证据,对案件事实没有证明力;(12)还有1份裁判文书,在证据认证部分法院否定清单有法律属性,认为“行政职权法定,权力清单不能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但没有明确清单的性质。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