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认可权力清单有法律属性的情形 (39份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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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法律属性探究——基于437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法院认为权力清单没有法律属性的裁判文书有7份,其中中级人民法院1份、基层人民法院6份,文书中否定清单法律属性的法院均为一审基层人民法院(9)。其中有5份裁判文书,否定清单法律属性的法院为同一基层人民法院(10),该院认为权力清单只是没有法律属性的清单,行政职能部门应依“法”而不是依“清单”行使权力职责;(11)有1份裁判文书,在证据认证部分法院认为权责清单是政府网站发布的权责事项信息,没有法律属性,也不是证据,对案件事实没有证明力;(12)还有1份裁判文书,在证据认证部分法院否定清单有法律属性,认为“行政职权法定,权力清单不能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但没有明确清单的性质。 (13)
图表编号 | XD003120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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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黄学贤、刘益浒 |
绘制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