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2 0 1 1 年—2015年全国法院特定裁判结果人权占比表(未包括台湾省)》

《表一2 0 1 1 年—2015年全国法院特定裁判结果人权占比表(未包括台湾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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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语境下公诉裁量权功能定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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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剧,从而要求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的司法现实需求。此次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是在第一百八十二条撤销案件程序中规定了“特别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检核准,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如此一来,便可以阻断部分案件进入审判领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法院的办案压力。而且,越早案结事了,当事人越能尽快摆脱诉累,对被追诉人而言,他不必忍受等待审判的痛苦,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对于被害人,由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一般会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以求取谅解,因而受损的权利不必经历漫长的等待即可获得及时的救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