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全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权力事项类型与数量(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表1 全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权力事项类型与数量(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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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运行的规范性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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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各省区市政府政务服务网、部门官网公布数据统计所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自2014年教育部率先向社会公布24项行政审批权力清单以来,我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参考教育部的权力清单,积极梳理本层级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并通过政府政务服务网等媒体将相关的权力内容、职权依据、运行流程和监督方式等公开发布。截至2020年6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已公布的权力清单共涉及12个类别,权力事项总数为2 037项(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