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参照组中合作社契约环境治理特点》
注:相关数据来源于作者的实地调研访谈
第四,政府应及时出台相应的合作社层面社会化服务激励政策,引导合作社领办者、农业合作社积极为社员提供社会化服务。首先是鼓励在合作社内部为社员提供针对现场生产的“硬服务”(即为社员提供生产、加工、种苗、销售“四统一”生产服务);其次是增加优化供应链的“软服务”(如金融、电商、技术培训等层面的服务),促进合作社的产业协同能力和组织凝聚力的提升。
图表编号 | XD002924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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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6 |
作者 | 张益丰 |
绘制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