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员额检察官占比:顶层设计与基层回应之间的碰撞——云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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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与基层回应之间的碰撞——云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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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是:第一,员额检察官之间的案件数不平衡,多的高达200多件,少的是有十几件;第二,员额检察官所办案数量普遍增加了一倍到三倍左右。结合问卷、实地调研和访谈,分析造成基层人民检察院人案比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首先,员额后只有员额检察官可以办理案件,那么原本未入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数量必然要转移到员额检察官头上,造成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的上升。其次,由于顶层设计要求检察院员额领导带头办案,因此,基层检察院的相关部门领导占据员额名额,但实际因工作原因无法承担大量的办案工作;第三,案件终身责任制导致案件办理的精细化程度提高,工作量增大;第四,目前的员额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书记员这样一种1+1+1模式的办案组织形式在基层检察院无法实际落实,存在共用助理检察官或者书记员的情形,在助理检察官和书记员配比不足的情况下,实际上还是等同于员额检察官自己独立办案,并且是在数量和质量上的要求都在提高的前提下,也造成了人案比矛盾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