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党的十八大之前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主张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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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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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基层管理的改革,学术界先后提出“撤、转、规、升”四种主张(如表1所示)。第一种是“撤”:在看到“街居制”困境的基础上为推进城市治理结构扁平化、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学者们提出撤销街道办,实行二级政府、二级行政的主张。第二种是“转”:基于“街居制”的发展困境,学者们主张以社区制为制度载体推进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合作治理。第三种是“规”:在看到权力结构的行政主导、行政压力的逐级下压等问题的基础上,学者们主张以责任清单的方式规范上下级间、不同主体间的关系。第四种是“升”:看到街道办本身承载的行政职责越来越多,已经具备一级政府的形式,因而学者们主张变街道办为一级政府,或者“虚区实街”,变为两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