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法院否认当事人劳动关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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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派遣外国人的劳动关系认定研究——基于20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在表2的10个案例中,7个案件的审理法院认为外国劳动者与境外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而与境内企业不存在职务任免或工资发放的用工关联,仅凭就业证或就业许可不能证明其与境内企业的劳动关系。刘某与某上海分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案(3)中,刘某系境外母公司长期派遣至境内子公司工作,因而劳动关系仍归属于境外母公司。某股份有限公司与阿某劳动合同纠纷案(4),审理法院认为阿某因派遣至境内企业而与之形成劳务关系。马丁与海斯坦普汽车组件(昆山)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5)中,马丁系因无就业证与劳动合同而与境内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对于外国劳动者与境内企业之间劳动关系的否认主要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是外国人没有就业证和劳动合同,二是外国人与境内企业不存在用工事实。
图表编号 | XD0022072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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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0 |
作者 | 赖芸池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