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其他敏感性检验: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与国企混改效率》
注:*、**、***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为标准误差;Firm表示企业个体固定效应;Year表示时间固定效应。
采取多种方式对主要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1)借鉴Li[63]、Giannetti等[64]的相关研究,对被解释变量全要素生产率进行分年度分行业测算(1),然后以股权深入性和股权制衡度分别在绝对控股组和相对控股组对重新测算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检验,结果如表3列(1)~列(4)所示。(2)参考马连福等[36]10关于解释变量股权制衡度的定义,再次以国有企业前十大股东中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总和与国有股持股比例总和之差作为股权制衡度的衡量(mor3),进而在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中分析股权制衡度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因果效应,结果如表3列(5)~列(6)所示。(3)在不进行控股分组的情况下从全样本进行检验,如表3列(7)~列(8)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920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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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潘胜文、邵胜、刘梦晓 |
绘制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