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全样本、相对控股、绝对控股下F1和F10与ROA的回归结果》

《表1 全样本、相对控股、绝对控股下F1和F10与ROA的回归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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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金融资产分布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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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在1%显著水平显著;**表示在5%显著水平显著;*表示在10%显著水平显著。下表同。

从表1可以看出,不同的情况下,F1和F10的显著性是有很大差别的。全样本情况下,F10与ROA正相关且通过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但F1并不显著。在国有相对控股情况中,也就是第一大股东是国有股东但不作为控股股东,此时F10不显著,但是系数为正数,F1与ROA呈非线性倒U型关系,即F1存在一个最佳持股比例为23.29%,说明这种情况下要合理安排持股比例。在国有绝对控股的情况下,F1与ROA显著负相关,F10与ROA显著正相关,这说明第一大股东控股的情况下,不宜再扩大份额,可以适当扩大其他股东的持股水平,增加其他重要股东的持股有利于业绩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