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香港中区高架步行系统三个发展阶段的对比 (1963—2003年)》

《表1 香港中区高架步行系统三个发展阶段的对比 (1963—2003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城市制度影响下的香港中区高架步行系统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表中MTRC为香港地下铁路公司英文缩写,“非正式”为“非正式制约”简写。资料来源:作者绘制

从中区高架步行系统的三个发展阶段可以清晰地看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这些转变所展现的是一个高效运行的有序系统,然而,在有序的背后却是公共与私人利益关系的失衡(表1)。首先,在具体的空间形态上经历了从最初零散地建造过街天桥,到初步形成行人天桥体系,最终发展成为覆盖整个中环地区的高架步行系统。它的发展脉络与正式制约下常见的规划分期建设非常相似,让人很难想象这样有序的组织方式是源于自发的市场行为。同样的情况在其串联的空间类型的改变上也有所体现。其次,在制约的主导方式上,可以看到由最开始的私人企业完全占主导地位,到发展中期政府介入后,行人天桥体系作为公共交通空间对公众开放,再到后期公私联合建设,高架步行体系又串联起了码头和绿地等交通接驳点和开放空间。然而,就是这样看似有序的发展过程,其制约的主导方和政策的主要受益者却始终只有私人开发商。对于私人开发商的利益集团构成,也不是一成不变,从开始只有香港置地公司一家,到中期长江实业联合地下铁路公司对其发起竞争,再到后期置地公司逐渐式微,IFC在中区掌握更多资源,取代置地公司开启了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