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体功能区政策工具分类框架》

《表1 主体功能区政策工具分类框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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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工具一定会服务于政策目标吗——基于23份省级主体功能区政策文本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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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纵观学界有关政策工具的研究文献,政策工具的分类尤为庞杂,以权力来源、结构形态、工具用途等为分类标准,建立了多种政策工具分类体系。林德布罗姆[12]将政策工具区分为规制性和非规制性两个体系,但这种分类较为宽泛,没有细致的对政策工具类型进行梳理;施耐德与英格拉姆[13]将政策工具分为权威式、诱因式、建立能力式、劝说式、学习式五种,但该分类用于分析主体功能区政策时难以体现出发展目标的差异性;豪利特和拉米什[14]将政策工具划分为强制型、混合型和自愿型,但混合型工具中将信息劝诫型政策工具与财政补贴、产权拍卖等具有市场特征的政策工具混合为一起,涵盖范围较广。胡德根据政策工具使用的资源不同将其划分为权威型、信息型、财政型和组织型。[15]由于主体功能区发展定位以资源禀赋为主要依据,并据此选择相应的政策工具,因而本文采用胡德的政策工具分类标准,将其运用到主体功能区发展场景中得出以下的政策工具分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