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合法性巩固阶段典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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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得益彰:部属高校如何平衡央地合法性以实现融合发展》
当通过身份机制和关联机制解决了新生者劣势,有效缓解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合法性需求冲突之后,浙江大学就进入了并校后的合法性巩固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浙江大学的合法性需求矛盾进一步得到缓解,如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张曦同志调任浙江大学党委书记,2005年发布的《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重点共建浙江大学的决定》标志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支持浙江大学发展方面进入了新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浙江大学的期望有一定的相似,但仍然存在差异:中央政府期望浙江大学能够服务国家战略,地方政府期望浙江大学能够服务地方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浙江大学主要采取关联机制,巩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合法性。(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613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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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20 |
作者 | 蔡荃、魏江、吴伟 |
绘制单位 |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