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4 会计信息可比性、企业风险承担与企业价值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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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可比性与企业风险承担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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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证明了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会降低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已有研究中,何瑛等(2019)发现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提高能够提升其价值创造能力。那么,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风险承担的负向影响会如何作用于企业价值,本部分将对这一经济后果进行检验。同样参考温忠麟等(2004)的中介效应检验程序:第一,检验会计信息可比性如何影响企业价值;第二,检验会计信息可比性如何影响企业风险承担;第三,检验会计信息可比性和企业风险承担同时对企业价值的作用。企业价值定义为Tobin Q,Risk1和Risk2为中介变量,检验结果报告于表14中。从表14可以看出,Risk1和Risk2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企业承担风险能够促进其价值提升,而Compacct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这意味着会计信息可比性通过抑制企业风险承担进而对企业价值产生了不利影响。以上研究结果说明,虽然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改进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财务信息质量,但这种“比较”效应同时给管理层带来了压力,这种压力导致管理者更多地放弃了高风险但具有长远潜在价值的投资项目,从而使企业错失更好的发展机遇。如何减轻会计信息可比性给管理层带来的压力以及其对风险和失败容忍度的损伤,值得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