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7所外国语学校育人目标》

《表1 17所外国语学校育人目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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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校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基于17所外国语学校育人目标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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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办外国语学校的通知》,要求各地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办一些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习外国语的外国语学校,并于当年秋季在上海、南京等市各新建一所外国语学校。自此以后,外国语学校成为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一个新类型,逐渐兴起。至2008年上半年,全国正式挂牌的外国语学校有797所。[1]本研究选取了教育部认可的具有保送资格(1)的17所外国语学校作为探讨的基础,这基于以下两种考虑:一是保送资格反映这些学校具有较高的教育质量,是同类学校中的佼佼者和示范者,其育人目标具有类型上的代表性;二是这些学校的建校时间基本上反映出外国语学校建校时间的阶段性和时代性,其育人目标具有时间上的代表性。通过查阅学校官方网站、权威网站发布的学校报道及访谈部分教师,对17所学校的育人目标进行梳理和归纳(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