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行政领导对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方式与类别的评价》

《表3 行政领导对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方式与类别的评价》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关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证研究——基于对N省5市、22县(区)行政领导问卷调查的权重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单位:人;%

第二,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方式与类别。由于还未出台相关法律和具体制度规则,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无明确法律依据,故惩戒方式与手段就难以真正做到依法依规。针对此,我们对严厉的言辞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没收”妨碍自身学习与他人的物品以及对损害物品进行赔偿、强行短期隔离或滞留、剥夺某种特殊权利(如“三好学生”)等5种常见教育惩戒方式与类别向调查者进行了问卷调查,具体情况如表3所示。